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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广元城市交通管理,缓解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元城区道路交通状况,决定从2013年7月10日起广元城区道路实施以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以下城市道路范围内,全天禁止机动(电动)三轮车、拖拉机、畜力车、板架车通行:
市城区东至国道212线红星公园路口、滨河北路南河快乐大桥,西至滨江大道袁家坝路口、塔山湾公路嘉陵江三号桥路口、利州西路铁路352道口(滨江大道路口),北至国道108线工农镇以内的城市道路。
二、每日7:40至8:30、11:30至12:30、17:30至18:30交通高峰期间,以下道路实施禁止通行交通管制:
(一)市城区东至国道212线红星公园路口、滨河北路南河快乐大桥,西至滨江大道袁家坝路口、王家营路口、利州西路352铁路道口,北至蜀门北路将军桥路口、电子路北延线105厂路口以内的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货运车辆通行。期间,货运车辆须在路外停车场和交通管制范围外不影响交通安全畅通的区域临时停放。
(二)电子路利州东路口至老鹰嘴大桥路口路段,禁止机动车掉头或左转进出沿线单位、加油站、市场等。
(三)禁止由东街进入蜀门北路的机动车左转通行。
三、苴国路育才路口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7:00至21:00禁止左转,由西向东行驶的大型货运机动车禁止掉头。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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